更正

    期次:第15期    阅读:751   

  本报 6月2日一版刊登的《我校与江钻股份组建北京江钻井下工具有限公司》一文中,“江汉石油管理局副局长谢长金”应为“江汉石油管理局副局长谢永金”,特此更正并致歉。校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