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出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以严规打造节约型校园———

让勤俭节约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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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中国石油大学近日出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校园。
  该《规定》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的通知》要求,参照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分为总则、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以及总则等共12章38条,明确了勤俭办学的一系列原则性指导意见。
  《规定》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坚持公务活动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规定》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等做出明确要求,学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对本校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执行、监督等职责。在监督检查方面,学校将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纪委设立举报信箱,对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进行检查,把检查情况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汇报。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应当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财务处、审计处等要根据职责加强对学校预算编制、执行等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
  《规定》要求,各二级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目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因公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配套管理制度已经制定完成或正在制定中。(本报记者)
经费管理
第五条 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原则上无预算不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第六条 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国内差旅和因公出国(境)
第八条 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十一条 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审核审批管理,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公务接待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建立校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严禁超规格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干扰正常教学、科研秩序。
公务用车
第十六条 新购公务用车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提前更新。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会议活动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培训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
办公用房
第十九条 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
资源节约
第二十二条 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科研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不得报废处置。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