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党委是主体纪委管监督失职要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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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当前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要求,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近日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增强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保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办法》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学校党委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也是学校加快建设石油石化学科领域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的必然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执行者,以优良的党风带动形成优良的校风。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等。(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