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期次:第109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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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党风校风得到明显改善。问卷调查显示,2012年以来,教职工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满意率保持在93%以上,其中2016年的满意率达98%。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依然任重道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压力传导衰减现象,个别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不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宽松软问题依然存在;在人、财、物管理的某些领域和环节还存在监管的盲区和漏洞;学校纪检监察队伍在工作方法、履职能力等方面与上级要求和师生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对此,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在新起点上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前推进。
今后几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学校建设石油石化学科领域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的关键时期,更加需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我们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中心工作有机融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深化标本兼治,为实现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为此,建议今后几年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推动学校党建和事业发展的主线,始终坚持在思想教育、纪律要求、作风建设、惩治腐败、党内监督等工作中全面从严,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要抓好这个关键,首要任务就是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放松,把责任扛起来,把压力传下去。要深入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细化分解各项任务,通过完善制度进一步明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工作部门、职能部门和院级单位党组织应担当的责任,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纪委要协助党委不断完善考核机制,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及时整改考核发现的问题,做到精准发力、保证实效。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对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问题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有责必问倒逼责任落实。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不断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把全面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学思践悟,悟懂通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增强政治警觉性和鉴别力,同违纪行为作坚决斗争,特别要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要严肃组织纪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认真做好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以良好的政治生态凝聚人心,焕发斗志,为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抓常抓细抓实,把作风建设持续引向深入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良好风气的形成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以滴水穿石、锲而不舍的决心坚持不懈地深化作风建设,将反“四风”常态化。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健全制度规范,不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时刻警惕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对存在“四风”问题的人员先于其它问题查处和通报。做好作风建设成效和经验的宣传推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倡新风树正气,以优良的党风带校风,培育学校的文化软实力。
(四)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巩固党风廉政工作和反腐败成果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开展党内监督的基本工作要求。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做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警示诫勉或通报批评。坚持动辄则咎、及时纠偏,对存在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给予轻处分或组织调整。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给予重处分或做出重大职务调整。坚持高压反腐、除恶务尽,对经纪律审查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移送国家机关依法处理。要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特别要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充分发挥惩治的威慑作用,以治标为治本创造条件。
(五)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的基本工作方针。要在保持对腐败零容忍的同时,针对高校特点推动教育、制度、监督综合发力,逐步实现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从治标向治本转变。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大力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把制度预防与执纪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注意在处置问题线索和正风肃纪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梳理潜在的制度机制漏洞,提出修订制度规范、改进监管措施的建议。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为核心,充分发挥党委全面监督、部门职能监督、院级单位党组织日常监督、以信息公开为基础的民主监督与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的专责监督作用,整合监督力量,聚焦监督重点,增强监督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使预防腐败工作更加科学有效。
(六)打铁还需自身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学校纪委要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做到敢于监督,勇于担当。要着眼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坚持正人先正己,强化自我监督,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一律从严查处,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组织信任、师生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