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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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进一步发挥好导师立德树人的作用,近日,中国石油大学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研究生导师素质基本要求、立德树人职责和组织督查方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细则》指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是研究生做人做事做学问的榜样、指导者和引路人,是学校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细则》强调,导师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要做到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要恪守学术道德,做到以德育人,以文化人。要有精湛的业务素质,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细则》指出,导师应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潜心研究生培养,履行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加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教育,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加强研究生培养条件建设,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不断提升自身修养等职责,发挥好立德树人作用。
  《细则》要求,要把立德树人纳入导师教学评价、导师遴选、导师年度及聘期审核认定、职称评定、绩效分配、评优评先指标体系,把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工作内容。要定期开展优秀导师宣传活动,推广立德树人典型经验,努力营造立德树人良好舆论环境。
  《细则》规定,在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的领导、协调下,研究生院定期组织学院(研究院)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合格性考核。对于未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导师,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