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资助体系助力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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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建立起“奖、助、贷、勤、免、补、偿”等有机结合的资助体系,同时以努力提高大学生资助力度为工作目标,不让一名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这是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始终坚持的承诺。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与资助。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提供“一站式”报到服务,所有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报到时暂无法交齐学费和住宿费的新生都可在入学前通过迎新网进行“绿色通道”申请,使“绿色通道”更加快速、便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作为发放各类助学金、困难补助、励志奖以及勤工助学选拔的依据。学校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开展本科生和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学生家庭收入情况和学生在校消费表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通过严格规范的工作制度确保申请、民主评议、公示等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根据认定结果,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并实施动态管理。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奖助学金(1)本科教育阶段: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社会个人奖助学金、校内奖助学金等多种方式的奖助学金资助体系。
  ①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学生。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③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生)。④企业社会个人奖助学金。企业社会个人出资设立的奖助学金,每生每年 1000元-10000元不等。如王涛英才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中石化英才奖学金、孙越崎奖学金、“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等。⑤校内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校内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含科技创新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青年志愿者、学习进步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
  (2)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校内奖学金、企业社会个人奖学金、校内奖助学金等多种方式的奖助学金资助体系。
  ①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②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③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④企业社会个人奖学金。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学校设置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的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30000元不等,如王涛英才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协鑫奖学金、万华化学奖学金等。⑤校内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企业工作站奖学金和团委单项奖学金等。
  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组织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为12.7元/时,每月最高不超过508元。学校针对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岗位,并发放岗位津贴。助教和助管岗位的设置和聘用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定期考核的原则。满工作量的助教每月发放500元的薪酬,满工作量的助管:每月发400元的薪酬;考核结果为胜任和基本胜任的分别一次性发放津贴 1000元、500元。
  补助针对在校生设立多项补助,包含寒假留校学生补助、防寒服、献血补助、延期博士补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等。
  补偿代偿(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本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照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本科生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