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期次:第32期    阅读:336   

本报讯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共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的意见》。

共建意见指出,教育部将继续支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扎根西部办学,探索东部高水平大学服务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新模式,并视同新疆高校给予克拉玛依校区重点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全面支持克拉玛依校区内涵式发展,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合作能力,在相应政策、资金等方面视同区属高校给予重点支持。意见明确建立共建议事协商机制,共同推动共建内容落实落地。

克拉玛依校区办学八年来,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在校生从最初的不足 500人扩大到 7500 余人,规模增长 15 倍,研究生、留学生教育先后起步。生源质量持续向好 ,本科招生分数逐年攀升 ,2023 年理工科招生分数全国平均高一本线分数 62.6分。办学成果日益丰硕,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1 项、省部级教育教学成果奖 6项。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良好,前四届毕业生有 1/3学生升学,近 1/3 学生选择留疆工作,留疆毕业生中疆外生源达到 83%。师资队伍建设有序推进,专任教师高级职称和博士占比均超过 50%,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 8人。创新能力进步显著,近三年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 6 项,实现自治区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研仪器项目上零的突破。2020 年,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克拉玛依校区首届留疆毕业生,充分肯定了学校办学追求和育人成效。

共建意见的签署,将加快推动克拉玛依校区建设成为“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丝路区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基地、面向中亚为主的科技与文化交流基地、西部高等教育和国家高等工程教育的示范基地,打造解决中西部高等教育不平衡的应用范式和高水平研究型一流大学在新疆办学可供借鉴的标杆模式,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克拉玛依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