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全面实施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建立“教育基金”奖助研究生争优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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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激发硕士研究生的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我校日前出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全面启动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学校将通过建立“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教育基金”,统一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并在统筹规划和合理配置资源、培养经费总量增加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以学习成绩、科研工作和综合表现为评价基础的动态奖助学金制度,培养和激励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探索精神,进一步明晰导师在实行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中的权力和责任,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自2009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我校将统筹国家财政拨款、硕士研究生导师资助配套费、硕士研究生学费等,建立“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教育基金”,用于对硕士研究生的奖励和资助。教育基金下设四类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和资助基金:硕士研究生基础奖学金、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和硕士研究生学术专项基金。其中基础奖学金授予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不同的等级,基础奖学金额度为6000元~15600元不等。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良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分为优秀生源专项奖学金、企业工作站专项奖学金、国内联合培养专项奖学金和国际联合培养专项奖学金四种,分别用于奖励考取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进入企业工作站作硕士论文工作的硕士研究生、与企业联合培养的国内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和与企业联合培养的国外就读的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术专项基金则用于资助或奖励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参加各类学术竞赛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同时,根据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导师科研资助配套费标准方案,石油主干及支撑学科类导师当年招收第1个、第2个、第3个及以上研究生分别提供科研资助配套费500元/年·人、1000元/年·人、2000元/年·人,基础学科及二年制学科类导师则分别按照免费、500元/年·人、1500元/年·人提供科研资助配套费。
  在研究生招生方面,方案明确指出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名额在基础学科必要的招生名额基础上,将向我校石油主干学科和支撑学科、重点课题、经费充足的导师倾斜,并综合考虑学科建设需要、导师科研、学术论文、特殊人才、国际研究生培养完成情况、优秀团队建设等因素,制定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动态调整,协调发展。招生复试时,进一步加大导师在复试及录取中的权重,体现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
  在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优化和改革方面,学校将执行硕士研究生弹性学制,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鼓励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继续推进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强化产、学、研结合,加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化步伐;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建立适合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范和质量评价标准,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为了做好本次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学校还配套出台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基础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评优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等文件。(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