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校与新田石油公司签订全面合作协议
期次:第8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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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2月8日,我校与新田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签订长期全面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我校将作为新田石油公司的人才培养基地,在公司设立研究生工作站,选派研究生进站参加科技项目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新田石油公司作为我校学生实习和社会实践基地,每年酌情出资资助参与项目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新田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首席代表丁生、高级地质工程师李希宗,我校校长张来斌、党委副书记吴小林等出席签字仪式。(宣传部 团委新闻中心)